天主教樞機主教佩爾(George Pell)強姦及性侵兒童罪名成立一案,今天法庭判以佩爾六年有期徒刑,而且必須服刑滿三年八個月才可以申請假釋。
由於案件受到廣泛關注,法院特別容許今日的宣判作現場直播,但鏡頭只對準負責宣判的基德法官。
基德法官在宣判時強調他的角色並不是為天主教找一個「替死鬼」。他又指考慮到佩爾的年紀,他判以佩爾較短的可申請假釋期限。
五項罪名的刑期由15個月到4年不等,其中,佩爾強姦兒童一罪被判4年有期徒刑,而且不能與其餘的四項罪名的刑期同期執行。由於部分刑期可同期執行,總刑期為六年。
有網民表示刑期太短。
佩爾亦會終身被登記在政府的性侵犯名單下。
佩爾否認所有罪名,並上訴裁決。上訴庭排期六月五日開庭聆訊,決定是否有足夠理據進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