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本時報》(The Japan Times)報導,有詳細官方記錄記載前線的軍隊,1939年在第二次中日戰爭中,於中國北部山西作戰時,使用含有水泡劑(blister agent)和催打噴嚏劑(sternutatory agent)的彈藥。
水泡劑使皮膚和粘膜發炎,而催打噴嚏劑引起呼吸系統劇痛。
歷史學家松野誠(Seiya Matsuno)表示,這是首次發表的報告,內容是由軍方仔細使用毒氣的陳述。
儘管戰後軍方大量銷毀報告內容,但今次的報告是由其中一名軍人私下保留。
「公布中日戰爭內容只是冰山一角,我們一定要查出真相,接受教訓,避免悲慘的歷史重演。」
星期日(7月7日)公布報告的內容共有100頁,詳細記錄日軍侵華戰爭爆發2年後,1939年7月在山西山岳地區作戰情況。
當中包含相關戰況、炮彈使用情況,以及毒氣彈使用命令的副本等。
報告透露,部隊決定使用裝入糜爛劑的炮彈「黃彈」,以及加入噴嚏劑的紅彈方針;在7月6日的戰事中,日軍向中國軍隊陣地發射31枚紅彈。
在17日為支援步兵,使用60枚紅彈和28枚黃彈;18日則使用140枚紅彈和20枚黃彈展開炮擊。
該報告同時分析毒氣彈的威力,指出針對在山岳地區構築牢固陣地的敵人,使用紅彈展開攻擊不可或缺;又記錄首次使用黃彈,並評價稱「效果非常大」。
「這明顯是違反國際法,選擇在該省山區深處首次使用水泡劑,是因為更難暴露出來。」松野稱。
根據1907年關於陸地戰的海牙公約,在第二次中日戰爭時,就巳經禁止使用化武,而日本亦同意。
松野誠表示,在目前已確認的資料中,此屬地面部隊在中國使用黃彈的首個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