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本年聖誕節是否有收到一份自己不喜歡的聖誕禮物?你是否認識有關商品退貨的法例?
根據環保組織 Green Villages Sydney 的調查發現,每年聖誕節有 170 萬澳洲人收自己不喜歡或無用的聖誕禮物。
一位名為米勒(Katie Miller)的律師向澳洲廣播公司表示,澳洲消費者保障的法例屬於聯邦法律,商品買賣受該條法例約束,即使在聖誕節期間退貨的規則與平日沒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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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人最討厭的聖誕禮物
根據網上市場平台 Gumtree 進行的一項調查,近三份之一澳洲人預料會收到至少一份不想要的禮物,平均價值為 67 澳元。
這些不受歡迎的禮物包括昂貴的茶巾布、浴鹽、手帕、蒼蠅拍和編織開衫。
有問題商品可正常退貨
消費者保障法例明確規定,消費者可以將功能有問題或有瑕疵的商品拿回商店,要求退貨。例如,你可以要求商店為一個不能通話的手機或一台無法開啟的電視作出退貨。
同時,假如實物與廣告內容不符,消費者亦可以要求退款。
米勒表示,這規例特別適用於網購的情況,例如消費者根據廣告尺寸購買了某件傢俬,但到貨後發現尺寸有分別,便可以申請退貨。
此外,消費者保障法例中亦規定退貨申請的期限。
即表示,一旦這個截至日期已過,即使發現商品有問題,消費者亦不能獲得退款。
米勒認為,這截止日期取決於本身購買的物品;譬如一個指尖陀螺跟一部智能手機所能享受的退貨限期亦有所不同。
Source: Getty, iStockphoto
不合心意的禮物怎麼處理
但假如商品本身沒有問題,而退款要求只是因為禮物並非你所喜歡的,米勒建議大家「及早行動」。
她說:「商店在短時間内,仍然會繼續銷售這些退貨商品。」
因此,她建議大家保留原有包裝,並盡快向出售貨品的商店提出退款的要求。當然,你需要帶上有關的商品發票。
假如你沒有收據,退貨的手續將會是非常困難。這是因為商店沒有義務因為「不是你杯茶」就無憑無據地作出退款。
如果沒有收據,那麼退貨將會變得非常困難,因為商店沒有義務僅僅因為一句不喜歡就無憑無據地收回商品。
米勒表示,在沒有收據的情況下,大家或只能將商品放到網上轉售。
她說,雖然大型連鎖店如 Myer 及 David Jones 會讓顧客就一些「沒有問題的商品」進行退款,但退貨手續必須是在購入後「盡快進行」,而產品亦處於「可再上架銷售」的情況。
她強調,這個安排並非適用於所有店舖。
除了將禮物轉售,大家亦可考慮將無用的禮物轉贈慈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