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長費登堡(Josh Frydenberg)在宣佈這項措施時表示:「如果你是一個僱主,因為新冠病毒(疫情)而被迫裁員,你將(可以)重新聘用他們,那麼你將收到這1,500元(薪金補貼)。」
一名在雪梨一間小型醫療企業工作的女子說,其公司三名散工之中,沒有一人獲僱主申請薪金補貼。她說,她的老闆表明不想墊支薪金以等待稅局發放補貼。
人們會說:「噢,你被裁員了,但你沒事的,因為有『保職位』補貼。」很難向他們解釋:「不,我不會沒事,因為我的僱主選擇不參與。」
勞資關係部長波特(Christian Porter)表示,除非一間企業已繼續經營無望,否則沒甚麼理由不申請「保職位」補貼,並留住員工準備恢復正常時再戰。
澳洲總工會(ACTU)秘書長麥克馬納斯(Sally McManus)批評,可以卻不參加「保職位」計劃的僱主是「不道德」的。
總理:私吞補貼可恥違法
另一方面,總理莫理遜今日(周四)警告,如果僱主沒有把補貼交到員工手上,稅局就會行動。
這類僱主所做的行為是可恥和違法的。這些事應該被報告給警察和稅局,確保它們獲得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