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高等法院裁決,澳洲政府要向馬努斯島羈留中心的尋求庇護者作出 7000 萬元賠償。
有資格領取賠償的包括 2000 名在 2012 年至 2016 年間被羈押的尋求庇護者,並適用於已經離開羈留中心的人士,目前已有 1300 人登記。
這是澳洲歷史上最大筆人道賠償。
代表羈留人士的 Slater and Gordon 律師團指,聯邦政府和羈留中心保安公司 Transfield 和 G4S 違反羈留責任,包括提供的羈留環境未達至澳洲合理水平,羈留期間發生的騷亂又導致尋求庇護者受傷和死亡。
聯邦政府計劃在 10 月底關注馬努斯島羈留中心,有羈留人士表明,收到錢也不會離開羈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