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發現有司機同一時間用幾部設備
維州警方去年發出了30,000張罰單,與前年比較,增加了13%。
隸屬道路管理部門的首席助理警官費雅(Doug Fryer)解釋,由於社交網站廣泛使用,有關的票控增加。
隨著科技及新的手機應用程式出現,發現有越來越多的道路使用者,一邊駕車,一邊查看社交網站:Facebook, Snapchat, Instagram,訊息及音樂播放列表。
他說現在被檢控的形式亦大有不同,由以前使手機聽電話,到現在放在大腿,邊看手機邊駕車。
使用手機的情況包括影相、自拍selfies、覆短訊、看音樂視頻,找尋音樂播放列表,及查地圖。
當中被捕獲的,更有同時使用幾部設備,甚至在看色情品。
費雅說,見過有家長邊駕車邊拿著手機,與坐在後排的子女自拍,簡直險象橫生。
他勸籲司機駕車時切勿用手機,並試想像打短訊時,就像閉目以時速100米駕車一樣,強調「遲到好過無到」。
數字顯示,去年1月1日至11月30為止,有27,778人因駕車用手機被檢控,與2016年24,529人相比,平均每日就有83名司機違法。
而在30-39的年齡層中,當中就佔8061,這年齡層遭到檢控的,佔總人數12%。
過去,曾發生過因為駕車用手機的嚴重意外事件。
理查森(Vicki Richardson)成立了一個 "don’t text and drive" 的基金,勸市民不要邊用手機邊駕車。
她任髪型師的女兒,就在2012年12月4日,因為邊駕車邊用手機,發生撞樹意外,二十歲的她當場死亡。
駕車用手機除扣分外,亦可判罰$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