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承認起碼誤導 275 名顧客,指他們的 iPhone 及 iPad曾經由第三者修理而拒絕履行保修期責任,被澳洲聯邦法院罰款 9 百萬元。
一些蘋果顧客在 2017年更新電子工具的 iOS 操作系統後,出現“error 53” 故障,工具不能運作。
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公署調查發現,蘋果向顧客聲稱,如果有缺陷的電子工具曾經由第三者修理,將無權獲得修理或替換。不過,澳洲競爭者及消費者公署表示,在澳洲消費者法律之下,如果產品有缺陷,消費者有權獲得修理或替換。
公署在 2017年4月向蘋果展開法律行動,指控該科技巨頭經常拒絕免費檢查或修理曾經由第三者修理的產品,是誤導消費者保修期權利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