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移民法》,在海外申請伴侶簽證的人,在簽證獲批出時必須身處海外;同樣地,在澳洲境入申請的人,獲批時必須身在境內。
九號台,墨爾本女子Amelia Elliott稱,她菲籍丈夫Bowie Domingo是其中一個受疫情延誤的伴侶簽證申請人。Domingo一直持有訪客簽證在墨爾本居住,但該簽證不准他工作。兩人說,等了超過兩年之後,Domingo做了一個決定。他上周飛到新加坡,惟一目的是使當局批出其伴侶簽證。
Elliott表示,她丈夫上飛機後不足40分鐘,就收到移民代理的電郵,說他的伴侶簽證已獲批,「我知道之後心情複雜,一方面既鬆一口氣和高興,另一方面對程序的隨意感到沮喪。Bowie仍然在飛機上,我在想:『飛機現在可不可以掉頭回來?』」
Domingo之後由新加坡飛回柏斯,在那裡隔離了兩星期,再搭另一班機回來墨爾本。整個旅程一共花了超過6,000元。
Elliott今年初收集了6,000個聯署簽名,交給國會要求改革澳洲伴侶簽證制度。她說,很多伴侶和年輕家庭因為這項規定而嚴重影響生活,「這是荒謬的,純粹是官僚(的規定)。它完全沒考慮到澳洲人在疫情中的處境。不單花費巨大,我丈夫還曝露在新冠病毒風險中,以及回家時佔用了給滯留海外澳洲人的機位和隔離位置。」
昆州一名育有10歲兒子的母親Ella Hayes也面臨類似情況。她的英籍丈夫Dale Fletcher的簽證亦等了18個月。她說:「整件事是瘋狂的。Dale已經在本國裡,但他們(政府)向我們這種人施加額外的財政負擔,已經不說情緒和健康風險了。還有你要把一個人鎖住14日隔離。」
內政部發言人表示,該部門已留意到這問題,正考慮給予受新冠疫症影響進一步的支援選項,包括未婚簽證和伴侶簽證申請人。發言人續說,伴侶簽證境內申請人可申請過橋簽證,使他們與伴侶一同留在澳洲,以等待伴侶簽證申請完成審批。
本周一(11月23日),工黨議員Julian Hill提出一項私人動議,要求當局不論未婚簽證在境內或境外,都可向他們批出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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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可在澳洲多個地方接受新冠病毒測試。如出現傷風或感冒症狀,應致電家庭醫生或撥打 1800 020 080 致電「全國新冠病毒健康資訊熱線」,以安排進行測試。
聯邦政府推出的追蹤新冠病毒的應用程式 COVIDSafe 可在手機中的應用程式商店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