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於星期一(6 月 24 日)上午 9 時 20 分左右,警方發現該名男子駕駛一輛 Holden Commodore 途經坎培拉 Gungahlin Dr 期間,超速駕駛接近一倍。
該段路段的時速限制為每小時 80 公里,據稱汽車當時以每小時 151 公里的速度行駛。警方截停車輛並根據法例規定,向該名超速駕駛超過每小時 45 公里的 18 歲駕駛者發出 $1,841 罰款通知書,同時扣減六分。
負責交通規例執法行動的表示,年輕駕駛者作出如此罔顧安全的行為特別令人失望。他說:「持有臨時駕駛執照的駕駛者是道路上最為缺乏經驗的人,因此他們應該在駕駛時額外小心,而非以每小時 150 公里的速度駕駛。」
「幸好未有人因這名駕駛者的行為而付出代價。」
澳洲首都領地警方將執法相片上載至社交網站,引起大量網民留言評論,批評該名男子罔顧其他人安全,又指警方應施以更嚴厲罰則。
其中一名網民寫道:「公然罔顧其他人的道路安全應最少被褫奪駕駛執照六個月。」
另一人則認為他應被停牌三年,並強制將駕駛執照轉為「學車駕照」(俗稱「L 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