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聯社報道,38 歲的錢德拉(Anjana Devi Mukul Chandra)涉嫌透過企業信用咭盜取 17 萬元公款,被囚之處一年。
布里斯本裁判法院星期二(8 月 21 日)作出有關判決,此前錢德拉承認多項控罪,包括嚴重欺詐及偽造文件等。
案情指,錢德拉於 2015 年年底使用企業信用咭,在 14 個月內竊取昆州警察局分多次盜取 17.3 萬元款項。
此外,據稱被告至今仍未有還清款項。
2017 年 1 月,錢德拉涉嫌再次以同一手法,在兩日內試圖再盜取 14 萬元款項,被銀行發現並知會其上司。她隨即被拘捕。
錢德拉在本年初承認多項欺詐及偽造文件的控罪,並在星期二被判監禁 4.5 年。
她在服刑一年後可以申請假釋。
法官克萊爾(Leanne Clare)在判刑時,形容被告行為「無恥」,又批評被告試圖透過偽造記錄掩飾犯罪證據。
她說:「這是一種持續不斷的嚴重違背誠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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