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告Hungry Jack's 指「Big Jack」抄「Big Mac」

連鎖快餐店麥當勞控告它的對手Hungry Jack's抄襲它的「巨無霸」(Big Mac)商標,並且命名為讀音相似的「Big Jack」。

Big Mac or Big Jack

Big Mac or Big Jack? Source: Facebook

《雪梨晨鋒報》,麥當勞上周五(8月28日)入稟聯邦法院,指控Hungry Jack's自最少7月中以來,一直用商標「Big Jack」推廣它的新包,而且該包的賣相與「巨無霸」是「實質上相同或具詐騙性相似」。

Hungry Jack's暫未向法院反駁指控。

麥當勞表示,「Big Jack」商標「有法律責任要取消」,並且由法庭以多個理由行使權力取消,包括它「具詐騙性或造成混淆」。

它說,自從1973年以來,麥當勞在賣售「巨無霸」方面「在澳洲獲得重大和珍貴的聲譽」,「大量」顧客會認為「Big Jack」與麥當勞的產品有關。

麥當勞又稱,「Big Jack」模仿「巨無霸」,無論食材或標語也是,「巨無霸」的標語是「兩塊漢堡扒、特別醬汁、生菜、芝士、酸瓜、洋蔥,在芝麻包上」。

在7月28日的宣傳資料上,Hungry Jack's形容,它的新「Big Jack」有「特別之處」、「必定是火烤的澳洲牛肉」。它在網上形容該包是「雙層火烤百份百澳洲牛肉、加上融化芝士、特別醬汁、新鮮生菜、酸瓜、洋蔥,在烤過的芝麻包上」。

麥當勞要求聯邦法院禁止Hungry Jack's使用這個商標及一切與麥當勞商標是「實質上相同或具詐騙性相似」的。它又向Hungry Jack's索取賠償。

Hungry Jack's發言人今日(9月3日)表示,該公司未向法院呈交文件,故未能進一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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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3 September 2020 4:36pm
Updated 4 September 2020 7:15pm
By Yiu Wah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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