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火車遺違禁品凌晨被捕 警方曾言:擁有該物件或會被擊斃

一名男子因涉嫌在交通高峰期在火車內留下「違禁品」,令全車乘客受驚嚇,更驚動火車站保安人員及警方,最終男子被捕,因為該「違禁品」雖非真槍但亦殊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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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因涉嫌在交通高峰期,在火車內留「違禁品」,不但令全車乘客受驚嚇,更驚動火車站保安人員及警方,最終男子亦更此被捕。(AAP Image/Dan Himbrechts) NO ARCHIVING Source: AAP / DAN HIMBRECHTS/AAPIMAGE

事發於上周五8 點 10 分左右,,一名男子乘火車至Sydenham站下車後,對面座位的一名女子發現他在座位上留下一件黑色物品,疑似是一支手槍。

受驚嚇的乘客馬上向保安人員匯報,同日上午 9 時左右、保安人員在Redfern車站報警求助。

該「疑似槍械」證實最終為「水彈槍」(Gel Blaster)。

而警方在展開調查後,今早(周三)凌晨約3 點,前往Carlton一所住宅房屋,逮捕一名 43 歲的男子,帶到 Kogarah 警察局並落案起訴。


涉案男子已被拒保釋,並於今日(周三)在Sutherland地方法院出庭應訊。

而所謂「水彈槍」並非一般的普通水槍不同,是與漆彈槍和軟氣槍十分相似的玩具槍。

由於水彈槍發射是水凝膠吸水飽和後形成的球形彈丸(俗稱水彈),在澳洲大多數州和地區(昆州除外)都是非法武器,或需要許可證才能使用。

而在新州,市民根本無法合法地獲得水彈槍或其彈藥。

新州警方在網站上表示:「新州居民沒有任何真正的合法理由,可以擁有或使用水彈槍。」

西澳政府於2021年宣佈有關水彈槍的禁令,並宣佈此項禁令將在 7月3日起生效。西澳警察局長帕帕利亞(Paul Papalia)當時曾強調,

「擁有水彈槍的市民,可能會被警察射殺,因為警方會擔心對方攜帶的是真正的槍械。 犯罪分子亦使用水彈槍以假亂真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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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7 March 2024 6:02pm
By Ivan Leung
Source: 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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