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重點:
- 新州政府提議立法,賦予警方新的權力,可以在公共場所使用金屬探測棒打擊持刀犯罪
- 警方不需要搜查令,也不需要合理懷疑有人攜帶刀而截查他們
- 該法案以昆州的「傑克定律」(Jack's Law)為基礎,目前仍在研究之中
新法例亦將規定,向18歲以下兒童出售刀或利器,目前的年齡限制是 16 歲,屬違法行為,但因工作或學習而需要使用的人則可獲豁免。
新州州柯民思(Chris Minns)表示,在發生連串令人震驚的持刀襲擊案後,其中包括Bondi Junction商場襲擊事件、Wakeley教堂刺傷事件以及Blacktown一名青少年被刺傷事件,政府將在澳洲人口最多的州份,實施他形容為「魔杖」(wand)的權力。
他強調,修訂法例是「常識」。
根據新州的新法例,警方將能夠在指定的夜間區域和交通樞紐範圍,無需搜令下使用手提金屬探測器。
這項權力曾經在昆州實施,並有效打擊過去六個月內發生相關武器犯罪或刀等利器犯罪的情況。
法案仍在草議的最後階段,將以《傑克法》(Jack's Law)為基礎,是昆州政府在 17 歲的Jack Beasle被剌死後提出的。
其的父母Brett和Belinda上周會見了新州政府的高級官員,並敦促他們效仿昆州的做法。
根據澳洲廣播公司報道,社區對持刀犯罪的擔憂可能與日俱增,但統計數宇顯示,過去多年來一直有下降趨勢。
犯罪統計與研究局 (Bureau of Crime Statistics and Research, BOCSAR) 的數據顯示,2004 年持刀襲事件有4,258宗,到 2023 年為 1,518 宗。
新州警察工會一直主張擴大使用警棍權力,並指出昆州的統計數據顯示,在《傑克法》實施的第一年,搜獲了 500 多件武器。
不過,有關立法修訂,可能會引起公民自由團體的強烈反應,他們曾經批評警方的權力過大,並指擴大搜索權力,未必能有效阻止過去幾宗連續發生的持刀襲擊事件。
至於司法廳長戴利(Michael Daley)支持修訂法案,認為要向公眾發出一個信號:「攜帶刀具是不可以的。」
他表示,不能隨便使用暴力解決問題:「有太多年輕人認為將刀放在口袋裡來處理日常事務是可以接受的。令人擔憂的是,如果他們公然攜帶,就有可能願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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