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教宗方濟各更新教義指南,表明在任何情況下,死刑均屬不能接受及不應被容許。
根據舊有的《天主教教理》條文,假如死刑是唯一可能辦法,「有效地保護其他人的生命,免受不義之侵犯者所害」,天主教會傳統上不排除動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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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為囚犯洗腳 促廢除死刑
官方中文譯文如下:
(2267)假設有罪一方的身份和責任已完全被確定,教會的傳統訓導並不排除訴諸死刑,但只要這是唯一的可行之道,藉以有效地保護人命,免受不義侵犯者之害。 如果非殺傷性的方法足以衛護人們的安全,免受侵犯者之害,掌權者只應採用這些方法,因為這些方法更符合公益的具體條件,也更合乎人性的尊嚴。 事實上,今日由於國家具有各種有效地防止犯案的可能性,使犯罪者不得再逞,而不至於決定性地剝奪其改過自新的機會,因此,絕對必須處決罪犯的個案就「十分罕見,即使並未完全絕跡」。
梵蒂岡宣布,天主教教宗方濟各更新教義指南,新的條文提到,死刑損害人類的尊嚴。
(2267)長久以來,合法當局在完成了合法程序後便訴諸死刑,這被認為是一種對某些罪行的嚴重性作出恰當的回應,是可接受的手段,即使方法極端,卻使公益受到保護。 今天,人們越來越強烈地意識到,即使犯了極嚴重罪行的人也不該失去他的人性尊嚴。此外,已經出現一種對國家刑罰意識的新理解。總之,迄今已經發展出更有效的監禁系統,以保障公民受到應有的保護,但同時也不能斷然拒絕給罪犯自新的機會。 因此,教會依照《福音》的教導,表明「死刑是不能接受的,因為它殘害人的不可侵犯性和尊嚴」,同時決心致力於在全世界廢除死刑。
宗教方濟各在過去亦曾公開反對死刑。
全球超過 50 個國家同地區,仍然有執行死刑,包括古巴、烏干達等天主教徒佔人口約半的國家。
而在美國,天主教徒佔人口 22%,當地有 31 個州仍然有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