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移民警隊會計師遭槍殺案 供應兇槍男子減刑3年

接近5年前新州警隊華裔會計師鄭樹基(Curtis Cheng)被殺案,負責供應兇槍的男子獲得減刑3年。

Alpha Cheng

Alpha Cheng (L) and his father Curtis (R). Source: Supplied

時年25歲的阿拉姆丁(Talal Alameddine)於2018年被判監17年8個月,其中13年半不准假釋。

他之前向新州最高法院承認,魯莽管有一項與恐怖行為有關的物品罪,以及供應手槍罪。

案情透露,他將一把手槍交給案中另一被告阿盧(Raban Alou),後者再把該手槍交給15歲槍手賈巴爾(Farhad Jabar)。賈巴爾最終在2015年10月,用該把手槍將剛下班的鄭樹基在Parramatta警察總部外射殺。
Parramatta shooting
A Sydney teenager shot and killed NSW Police employee Curtis Cheng, before being shot by police. Source: AAP
新州刑事上訴法院今日(9月18日)以大比數裁定,將阿拉姆丁的刑期減至14年,其中10年半不准假釋。
減刑的理據包括:法院在判刑時出錯,在缺乏合理疑點下指阿拉姆丁同情「伊斯蘭國」,而他的犯案動機是基於同情。

上訴法院首席法官Tom Bathurst表示,他不相信阿拉姆丁供應手槍是源於同情「伊斯蘭國」一說沒有合理疑點。法官Natalie Adams亦同意首席法官的觀點。

首席法官說:「正如判刑的法官無法斷定該把手槍是以免費提供或是換取報酬,我對供槍是基於同情『伊斯蘭國』一說,無法達到必要的滿意水平。」

另一名法官Derek Price則不同意。他說,量刑的法官可達到那結論,「當綜合考慮所有證據,我的結論是:當時並非沒有合理的可能指上訴人供應已上膛手槍給阿盧有一部份是基於他同情『伊斯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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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18 September 2020 12:31pm
By Yiu Wah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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