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振傑(zhen jie zhang,音譯)共被控6項罪名,包括敲詐勒索和一項攻擊造成身體傷害罪名。
張振傑星期一被新州警方引渡至昆州,今日在昆州Southport裁判法院出庭,不准保釋,還押至6月5日再審。
警方指出還有第二名男子涉及這宗綁架案,並向中國社區尋求相關線索。
警方指控,一名12歲男童在自己家門口被張振傑拖走,星期六在張振傑車中被尋回。
張振傑星期一早上在Grafton地方法院出庭,身穿綠色囚服,帶著手銬,面無表情,全程透過廣東話翻譯發言,他在聆訊上透過翻譯說:我無意做出我的所作所為。法官Karen Stafford批准他引渡到昆州。
警方接獲公眾舉報後,上星期六在新州北部Grafton找回肇事車輛,並在車上發現被綁架男童,車上的53歲華男當場被捕。男童輕微擦傷,被送往市內醫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