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香港三名“中環運動”學運領袖被判監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週永康 2014 年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被高等法院上訴庭改判 6-8 個月。

高等法院昨日判處黃之鋒監禁六個月、週永康七個月及羅冠聰八個月的刑期。

香港眾志林淳軒表示,會在星期日舉辦遊行,表達不滿。

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表示,黃之鋒、羅冠聰及週永康三人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他指,上訴不僅要為三人所面對的不公義申訴,判決亦可能成為未來案件的指引。

他彊調,公民抗命不是兒戲、羅莽或被洗腦後所作的決定,而是抗爭者用儘體制內一切方法,依然未能爭取公義自由,而經深思熟慮、自願犧牲自由所作的行動。

他彊調,看見香港體制前進的機會被扼殺,不會因此被嚇怕和放棄,會繼續熱愛香港。

「佔領中環運動」髮起人戴耀廷表示,對判決感到難過,但無悔髮起行動。

另一髮起人陳健民則指,政府若以為使用法律手段便可以阻嚇市民爭取民主,是極愚蠢的做法。

美國國會及行政噹局中國委員會亦髮表聲明,形容對這些年輕人的政治檢控可恥,進一步證明香港珍視的自治正被急速蠶食,「一國兩制」亦受破壞。

律政司長袁國彊髮表聲明回應,社會上部分人指該案的檢控有政治目的,甚或是政治迫害。

他說,此類指控全無基礎,併漠視客觀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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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18 August 2017 10:30am
Updated 18 August 2017 11:17am
Presented by Winmas Yu
Source: SBS Canto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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