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通緝許智峯及丘文俊 涉煽惑市民投白票及不投票

香港廉政公署以涉嫌煽惑他人在立法會換屆選舉投白票及不投票,違反相關選舉條例, 通緝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及前沙田區議員丘文俊。

Hong Kong 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廉政公署拘四人涉煽惑他人投白票及不投票 Source: Getty Images

香港廉政公署發新聞稿指,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輯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及前沙田區議員丘文俊,指他們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

控罪指,兩人涉嫌在10月30日至11月29日期間,藉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貼文,煽惑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及不投票,分別面對4項及8項控罪。
廉署表示,早前就有關貼文展開調查,並根據既定程序,就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有關法律意見認為,有足夠證據向兩人作出檢控。因兩人已離開香港,廉署昨天早上向裁判法院申請手令,通緝兩人歸案,並獲裁判官簽發有關手令。

流亡澳洲的許智峯透過其社交媒體回應事件,他重申,投白票、廢票或不投票均是市民的合法權利及自由,又指「在全世界自由國家中,呼籲行使這項自由均是合法行為,唯獨香港政權以刑事法律禁止,只反映暴政對人民的怯懦,草木皆兵。」
許智峯更指,港共政權的通緝令軟弱無力」,莫說要把他緝拿歸案,連刪除他的「煽動」貼文也未能做到。
至於目前身處英國的丘文俊,亦在他的社交媒體回應事件,感謝廉政公署發出的通輯令,「協助宣傳呼籲:香港人杯葛選舉,不投票!」

他表示,投白票、廢票或不投票,均是市民的合法權利及自由,又指「在全世界自由國家中,呼籲、行使這項自由均是合法行為,只有在香港獨裁政權下,才以刑事法律禁止,如此荒謬現象,正正突顯出港共政權的怯懦與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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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30 November 2021 1:55pm
By Timothy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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