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宣布現金發放計劃將於今個月6月21日起接受登記。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居民,可經電子或書面登記領取10,000港元。登記截止期至明年12月31日。
至於在海外的香港永久居民,同樣可申請一萬元現金發放若有香港銀行戶口並選擇銀行戶口收款,可通過網上登記,毋須返港親身提交書面表格登記,款項直接存入戶口。
假如在海外港人已沒有香港銀行戶口,又或選擇以支票收款的海外港人,就必須親自返香港領取及兌換支票。
在雪梨,有香港移民向本台廣東話組表示,考慮放棄回香港領取1萬元,以免個人資料被盜用,甚至擔心可能在選舉時遭盜用。
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宣布發放詳情時表示,已諮詢私隱專員及律政司意見,是次的現金發放計劃,會有個人資料收集聲明,收集到的資料會建立系統保存,方便日後再派現金等,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統籌專員(特別職務)王學玲強調,會完全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市民完全唔需要擔心資料會用於唔係計劃,或其他用途。」
有在香港的分析人士說,如果要收集個人資料,特區政府有很多途徑可以收集,例如出入境記錄,所以是防不勝防。
也有意見認為,計劃派發的錢其實是香港人自己的錢,香港人領取是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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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雪梨的香港經貿處就向傳媒提到:
和其他合資格市民一樣,身在香港境外的合資格人士,可經由本港銀行或香港郵政就現金發放計劃進行登記和領取款項。無論選擇哪個途徑登記,合資格人士均無須親身遞交登記表格。
至於領取款項方面,如經香港銀行遞交登記,登記人經確認符合資格準則後,會直接通過其指定的銀行帳戶獲發款項。如經香港郵政遞交登記,登記人經確認符合資格準則後,會獲發短訊或信件通知前往選定的郵政局領取支票。如情況許可,登記人應按通知上訂明的期限親身到郵政局領取支票。由於計劃的最後登記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身處香港以外地方的合資格市民可因應個人情況,適時遞交登記及領取支票(例如:領取支票的時間可配合他們回港的日期)。
在澳洲,所有人必須保持至少1.5米的社交距離。在室內場所,必須保持每人至少有4平方米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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