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香港時間星期五(10 月 4 日)下午連同一眾司局長會見傳媒,宣佈透過引用《緊急法》以訂立《禁蒙面法》,以試圖平息近四個月來的示威浪潮。
林鄭月娥星期五召開緊急行政會議,與會者通過訂立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簡稱《緊急法》)的權力訂立《禁蒙面法》,新法例將在香港時間星期六(5 日)凌晨零時起實施。
行會通過法案的消息於午間傳出後,香港股市在下午開市後急跌。截至澳洲東岸時間下午五時,恆生指數報 25,717 點,較上日收市跌 393 點。
自1967年訂立以來從未使用過的《緊急法》列明,「若行政長官與行政會議均認為,有危害公眾或緊急的情況下,可繞過立法會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新規例」,並在極短時間內執行。此外,有關法例對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賦予的權力範圍廣泛,包括擴大警方權力、驅逐出境和審查等。新規例禁止示威人士在遊行或集會期間遮蔽全部或部份面容。然而,據消息指,部份人士可獲豁免規例,包括因病戴上口罩。
香港政府出台反蒙面法,在集会佩戴面罩遮挡面部者将面对高达一年刑期及2.5万港元罚款。 Source: AP
政府發言人指,推行《禁蒙面法》是按警方要求,但他指現時社會已有一定共識,認為可賦予警察更大權力應付違法示威。林鄭月娥昨晚在灣仔會展出席晚宴時被記者追問有關法案,但她沒有回應。而多名建制派人士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召集人兼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稱,將草擬私人條例草案,而初步構思會據加拿大模式進行,違例者最高可囚10年。葛珮帆表示,未必所有蒙面的人都會被繩之於法,但希望有更多人會因為政府加強阻嚇力,不去參與暴力衝突行為。
China is reportedly planning to replace Hong Kong leader Carrie Lam Source: AAP
另一方面,民陣及民主派反對訂立《禁蒙面法》,認為情況會侵害市民的人身安全、表達意見及宗教自由。
據香港電台報道,表示,引用《緊急法》推行《禁蒙面法》,只會令外國投資者放棄香港,將香港推入萬劫不復的地步,因為向全世界展示,香港法律可被行政長官隨時修改,是一個很壞的先例。
范國威表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應看清社會形勢,不要火上加油。另外,消息傳出數小時後,香港昨晚多區有示威者與警方爆發衝突。
Pro-democracy supporters and local residents stand off with police at the Tai Koo MTR station. Source: Getty Images AsiaPac
數十名居民在太古港鐵站與多名戴著面具的防暴警察對峙,而太古港鐵站有出入口被破壞及有閉路電視遭受損毀。
另外,警方一度在康怡廣場對開英皇道舉黑旗,並施放催淚彈驅散示威者,並向太古港鐵站方向推進。另外在屯門及觀塘,亦有人以水馬及鐵欄等物件設路障。
在元朗,大批防暴警察在元朗西鐵站內戒備,有市民在元朗一個商場內與警方對峙。而在大埔墟港鐵站,亦有防暴警察築起防線。而在大埔墟站外的連儂隧道,有少量市民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