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族自強、香港獨立」為目標的政黨-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昨日向香港媒體表示,已收到警察通知書,指該黨涉嫌違反社團條例,並提出21限期,要求他書面回覆及暫時停止運作。
報道亦指,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認為,相關做法基於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權利和自由。
而香港當局嘗試運用《社團條例》151章8條禁止香港政治倡議團體運作,情況實屬首次,據悉,該條例主要針對有組織犯罪社團。
有香港媒體更形容,今次是自97年香港主權移交以後,中國當局對付港獨立場的最嚴厲手段之一。
但當香港仍是英國殖民地時期,香港政府亦曾運用相同條例,禁止中國共產黨、以及台灣國民黨等團體的分支,在香港運作。
據資料顯示,香港民族黨於2016年3月28日成立,主張香港脫離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獨立的主權國家,該黨據報有數十名成員,目前未有人成功進入立法會。
他亦指,從警方收到的文件,附件內例出以往香港民族黨召集人和發言人,一些與香港獨立與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行。
陳浩天亦指,香港民族黨並沒有註冊成社團,過去曾嘗試登記成為有限公司,但被告知違反《基本法》而不接受申請。
他又說,仍有待法律意見才決定會否在限期內回覆警方,但他亦不排除在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後會提出司法覆核。
陳浩天亦指自已曾在7月1日前往台灣,與當地政黨及政客舉行記者招待會,商討香港的人權問題。他懷疑此舉亦是其政黨被禁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