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工作調查專員署(Fair Work Ombudsman)已獲得法院頒令,對阿德雷德兩家 Subway 快餐連鎖店的特許經營商前任董事罰款及討薪超過 31,000 澳元。
聯邦巡迴法院和家庭法院(Federal Circuit and Family Court)對前董事胡德(Jason Matthew Hood)處以 5,425 澳元的罰款。
涉事的兩間特許經營店之前在 Glenelg 的 Jetty Road 和 Bayside Village 購物中心經營 Subway 快餐連鎖店。
處罰是針對前董事胡德沒有合法遵守法規,向三名在 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10 月期間受僱於該店的員工補發應享的工資。
此外,法院還命令胡德向員工支付總計 25,597 澳元的欠薪。
大部分欠薪金額與其中一名員工有關,該名員工共被欠薪 22,247 元。至於另外兩名年輕員工,分別被拖欠 1,750 元和 1,600 元的薪金。
快餐業的員工「由於工作性質和工作時間要求,容易受到無良雇主的剝削」,因此有必要實施處罰以發揮阻嚇作用。法官布朗(Stewart Brown)
公平工作調查專員署(Fair Work Ombudsman)申訴專員帕克(Sandra Parker)表示,涉事的公司前董事了解到如公司未按照合規通知(Compliance Notices)採取相關行動,後果除了必須交還拖欠的工資外,還可能在法庭上面臨處罰。
申訴專員帕克說:「如果不遵守合規通知(Compliance Notices),我們準備採取法律行動,以確保工人獲得合法權利。」
「雇主還得注意,公司必須採取行動保護弱勢員工,例如年輕員工,而公平工作調查專員署的首要工作之一仍是提高快餐、餐廳和咖啡館行業的合規性。任何人對於工資或權利有疑慮,都應該聯繫我們尋求建議和幫助。」
公平工作調查專員署在收到受影響員工的援助請求後進行了調查。
法官布朗(Stewart Brown)指,快餐業的員工「由於工作性質和工作時間要求,容易受到無良雇主的剝削」,因此有必要實施處罰以發揮阻嚇作用。
公平工作調查專員署沒有對當前的 Glenelg Jetty Road 和 Glenelg Bayside Village Shopping Centre 的 Subway 特許經營店的經營者提出任何指控。
如有疑問,雇主和僱員可以到 www.fairwork.gov.au 或致電熱線 13 13 94,獲得有關工作場所的權利和義務的免費建議和幫助。亦可致電 13 14 50 提供傳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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