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內政部長達頓表示自己已獲得法律意見,指他符合擔任聯邦國會議員的資格。
十號電視台於星期一的新聞報道中,指達頓透過「RHT家族信託基金」,與兩間位於布里斯本郊區的幼兒託管中心有利益關係。這兩間中心自本年七月二日起,獲得聯邦政府撥出的直接補貼。
根據《憲法》第44條,國會議員不可「與聯邦政府的公共服務有任何直接或間接的利益」。達頓可能因此違反《憲法》,不可繼續擔任國會議員。
但憲法專家Anne Twomey表示此事可能屬於法律的模糊地帶,但她亦提到前議員戴爾一案。高院於2017年裁定戴爾透過家庭信託與聯邦政府簽合約獲利而判以其委任無效。
但達頓的發言人於星期一表示,達頓的法律意見明確指出,他未有違反《憲法》第44條。
反對黨黨魁索頓指關於達頓可能違反《憲法》一事反映現時政府欠缺透明度,並促請總理譚保釐清達頓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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