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當局規定老師必須於11月8日完成兩劑疫苗接種。維州方面,老師須在10月18日前打第一針,並於11月29日打滿兩針,否則須放有薪假直至明年,而且明年還未打的話便要無放薪假。
維州教育廳表示,州內有5萬3千多名教職員,自願回答的問卷調查顯示有98.9%教職員已打了最少一針。發言人稱,如果教師限期後還未接種疫苗,除非有醫療證明,否則是違反公共衛生指令,不能繼續工作。
新州教育廳亦向SBS中文表示,公立學校聘請超過9萬名老師,多於8萬9千名已經完全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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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強制學校及托兒所職員接種新冠疫苗
新州前州長貝莉珍妮安(Gladys Berejiklian)上月底辭職前說,當局一直很明確指出,一旦社會整體疫苗接種率達到七成,學校便應該恢復面授課程。
「為何重點只是打針?」
不過,一些老師擔心當局把防疫工作過度依重於疫苗,忽略最基本的防疫教育。
雪梨一所週末中文學校的負責人林松向SBS中文認為,疫苗接種只能減輕重症,已打針人士同樣會受感染及傳染他人,「只怕打針後,反而大家疏於防疫,復課後互相傳染,會有新一波感染。」
當局強調的社交距離和佩戴口罩,在學校似乎例外,學生不會戴口罩,相處時也難以保持社交距離,政府卻沒有多加注意。
林老師是雪梨一所週末中文學校的負責人 Source: 受訪者林老師
陳說:「我明白面授課的重要性,但為何只把重點放在打針?記得以前我在香港經歷SARS,當時沒有疫苗,但人人注意衛生,一樣捱過。澳洲人口密度比香港低,理應更易做到,可是當局忽略防疫教育,例如在公園,常常看到幾個家庭沒有戴口罩在野餐。」SBS中文就兩名老師對欠缺防疫教育、依重疫苗作復課指標的質疑,向新州及維州教育廳查詢,惟它們均沒有直接回應,只重申疫苗接種是確保學校安全的重要措施。
陳老師在維州公立高中任教 Source: 受訪者陳老師
維州教育廳則規定,12歲以上學生在室內外需戴口罩,而3至6年級學生只需在室內戴口罩。另外校園會增設空氣清新機,以加強空氣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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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除打針外應有其他措施配合
西雪梨大學醫學教授林奇恩向中文SBS表示,單靠強制老師打針,的確可能有防疫缺口,「如果有學童家長沒有打針,或是適齡學童沒有接種疫苗,一旦受感染,就會將病毒帶到學校。另外得看看學校措施,會否安排沒打針的家長,不得進入校園。」不過,林奇恩強調疫苗在校園防疫的重要性。他說,疫苗能有效減低社區傳播,已打針人士即使受感染,病毒在身體複製量會大大減少,減少傳染給身邊人。
新州公立學校會在10月18日讓學生分批復課 Source: AAP
他認為,當局和學校可以制訂一些措施來配合強制令,例如增加非教學的糾察人員,監察大家有否遵從指令,並確保學生在休息時間,及課室外仍戴口罩,「當局或校方亦應該提供臉型配合測試(Fit test)給老師,以保證口罩有足夠保護力。」
不打針失工作還是否「選擇」?
陳嘉恩和林松對強制老師打針的另一質疑,在於措施剝奪了老師的選擇,甚至引起歧視。
林松說,政府將復課所有責任放在教師身上,並帶頭引起歧視,「政府鼓吹打針是為社會利益,不然就是自私和帶菌者。其實這是誤導,我沒打針,但小心做好防疫,一樣健康。」
身為母親的陳嘉恩稱,政府說有選擇打不打針的自由,但如果不打就會失去工作,也不能送孩子到托兒中心,令她最終「屈服」打針,「當其中一個選擇,會奪去生活所需,這還是選擇嗎?」
她希望社會大眾能尊重別人的選擇。她說:「雖然我經已打針,但有人反對,我一樣會明白和尊重,不會覺得他們有錯,希望大家都能抱著這態度,互相尊重。」
陳又說,擔心將來強制令擴大至適用於學生,「只怕復課後當局又有新安排,不知會否一如對教師的強制令,強制學生打針。屆時沒有打針的學生,會不會有特別待遇?如果把他們放在另一班,這明顯就是歧視。」
維州衞生廳回覆SBS中文表示,現階段未有強制學生接種疫苗,但該年齡接種率令人鼓舞。發言人說,截至9月30日,已接種至少一劑疫苗的學生之中,17至18歲有近11萬名(佔整體73%),12至18歲有約30萬名(55%)。
至於兩名老師提及的歧視問題,當局的回覆中未有直接回應。
法律爭議:強制令引起歧視?
強制老師打疫苗會否引起歧視,法律界有不同意見。
Ashwood Riverwood律師事務所的律師Johnny Kong向SBS中文表示,根據《平等機會法》(Equal Opportunity Act),疫苗接種狀態不受反歧視法保護,除非是基於醫療狀況或殘疾而無法打針,仍被排除在外,否則該法例不會保護不接種疫苗的人。
至於涉及人權與自由,Kong指出強制教師接種疫苗,符合憲章權利(Charter rights)中的「保護生命權」(The right to life),因為此舉不只保護接種者生命,也保障群體免疫和公共健康,保護大眾生命權,所以教師無法根據憲章權利而拒絕。Banga Legal律師事務所的律師Samir Banga有不同看法。他向SBS中文表示,當局利用緊急狀態頒布強制命令,老師不能自己做決定成為了問題:「不服從命令,會影響生計的選擇是壓迫(coercion),違反基本人權。」
維州為12年級學生推行疫苗優先接種計劃 Source: AAP
他續道:「當局聲稱疫苗保護所有人,可是接種後仍會受感染和傳染他人,何來保護大眾安全?關於保護效果,現下仍有不同論點和研究,還有待結論。因此說強制接種疫苗保護所有人,這論點靠不住(fallacious)。」
Banga說,個人而言他認為當局帶頭造成歧視:「批評不打針的老師自私,實在令人反感(disgusting),政客有責任確保措施是否可靠⋯⋯當局應該教育人民,讓他們自己做選擇,又或利用資源,如減少班別人數來達到防疫目的。」
可是,他亦直言,控訴政府歧視很難,「你可以針對說某個人,或是某間商店歧視,不過對象是政府的話就不容易。」
目前,維州有針對老師強制打針命令的官司。
代課老師Belinda Cetnar向維州最高法院提出訴訟,理據為「感染新冠存活率高逹99.9%,而且兒童感染只有輕微症狀」。她又控訴當局沒有考慮其他相應措施,如快迅測試及個人保護裝備等,故認為當局措施是「不合比例的反應」。
目前可在澳洲多個地方接受新冠病毒測試。如出現傷風或感冒症狀,應致電家庭醫生或撥打 1800 020 080 致電「全國新冠病毒健康資訊熱線」,以安排進行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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