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星期四(11月21日)在微博上的視頻,指鄭文傑三次去到「嫖妓場所」,及事後的審訊片段,羅湖公安亦在《環球時報》的採訪中強調「不存在刑訊逼供」。
視頻有4個部分,分別在7月23日下午5時42分、7月31日晚上6時21分及8月8日晚上6時42分進入深圳一間「會所」的情況,可見到鄭文傑有跟隨一名女子進入房間內。
最後是鄭文傑接受審訊的情況,鄭文傑與羅湖公安用粵語交談。
鄭文傑稱「因為覺得這件事很丟臉,就不太好意思告訴家裏人這件事」。
當被問到「對違法行為有甚麼看法」時,他說「好丟臉啦,好羞愧啦」、「我都沒臉去見我的女朋友、我的家裏人」,並有提到「我對這件事深感愧疚、自責,我決意改過,不會再犯」。
而另一官方媒體《環球時報》報導,鄭文傑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規定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並在8月24日期滿獲釋,「行政拘留期間,公安機關依法保障了鄭文傑的各項合法權益」。
報道又指,羅湖公安有提供另一段影片,影片中有兩名女子供述是在鄭文傑要求下向他提供非法性服務。
不過報道強調,羅湖公安指該影片只是讓記者了解事實。
「出於對涉事女性的保護,以及避免不雅語言出現在公開報道中,他們要求我們不在網上公開這段視頻」。
報道中亦只有影片的一張截圖,女子被「打格」處理。《環球時報》發表社評《嫖娼者變政治蒙難者 這太有創意了》,更直指「一個嫖了娼,既不敢否認這一事實又對記者相關提問閃爍其詞,而且居然敢說自己『沒有做任何對不起我所珍惜和愛的人的事情』,這樣的人還有誠信嗎? 」。
Source: Global Time
但也有很多對此持懷疑態度的網民認為,監控錄像所顯示的場所更像是一個按摩與洗浴會所,這並未能直接表明其參與嫖娼。
「監控視頻末尾出現夫妻帶小孩進入『會所』的畫面,極不尋常。通常這樣的地方很難想像會有帶老婆孩子來的,」有網民評論稱。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鄭文傑在星期三(11月20日)的一份書面聲明中,承認在深圳做過按摩。
「2019年8月8日,我到深圳出差。下班後,為了放鬆我做了一次按摩,」他寫道。
視頻流出前,鄭文傑接受《華爾街日報》及英國廣播公司訪問,稱在拘留期間被「秘密警察」多番虐待盤問,威脅他透露英國暗助香港示威者的情報。
他又表示見到因參加香港示威的人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