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皇家汽車協會(Royal Automobile Club of Queensland)最新調查顯示,4成的駕駛人士承認,在開車時曾經用手機發短信。
協會女發言人里奇(Lauren Ritchie)表示,駕駛人士面對其中最大的問題是分心,如果司機使用手機,發生車禍的機率會高出3倍。
她認為,澳洲人對手機的沉迷以至上癮,會招致殺身之禍。
道路安全中心行政總監卡隆(Bernard Carlon)對新聞網表示,如果以60公里時速駕駛,即使只是看手機兩秒鐘,看不見路面情況的路段有33米。這個短暫分散注意力,可以產生嚴重後果。他說,沒有任何來電、短信或社交帖文,比自己或其他人的性命更重要。
目前全澳各州,如果司機被發現使用手提電話,會面臨嚴厲處罰。
在南澳的處罰最重,使用手機的駕駛人士會被罰款534元並且扣3分,北領地就罰款500元及扣3分,維州罰款484元扣4分,首都領地罰款470元扣3分,昆州及西澳罰款400元扣3分,新州就罰款344元,不過要扣5分。塔州的處罰最輕,罰款336元及扣3分。
不過昆州運輸廳長巴利(Mark Bailey)今年年初表示,研究將駕駛時使用手機的罰款,提高至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