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將包括:不允許銀行以信件、電話及於網上形式,主動邀請客戶增加信用卡上限,就算銀行以往曾獲得客人援權;
銀行亦被強制要求,於客人的網上戶口內增加減低信用額及取消信用卡等選項;
信用卡供應商亦必要按消費者償還的能力去評估及制定信用卡的內容。
同時,銀行亦只能收取客人尚未支付的信用餘額的利息;亦不能收取追溯利息(Backdated Interest),即如果持卡人沒有及時全額付清賬單,貸款人就會在整個餘額中收取利息的做法。
現時,澳洲一共有1670萬張流通的信用卡,而信用卡的總債務達520億澳元,即平均每張卡負債約4730元。
聯部內閣部長卡殊於國會內指出,改革將為目前身處弱勢的澳洲人,提供重要的保障,並改善信用卡市場的競爭狀況。
工支持相關改革,但亦批評政府在保護信用卡客戶的問題上行動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