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削工人又一宗】付低至$10時薪

墨爾本東南區一間蔬果店因剝削員工,經澳洲公平工作申訴署調查後,被判罰$240,000,法庭矛頭指向管理層,董事及經理被個別判罰。

Fair Work Ombudsman released a new app for Australian Workers.

A Fair Work Ombudsman office Source: Fair Work Ombudsman

商店位於Chirnside Shopping Centre,公司A & S Wholesale Fruit and Vegetables Pty Ltd 以Parkmore Fruit and Vege Market及Melbourne Market Place經營。

在2012-2014年間,剝削三名員工合共$133,000薪金。

聯邦地方法院判該公司罰款$200,000,另董事Stephan Fanous,由於涉及大部分違規行為,個人判罰$30,000,至於營運經理Etherah Louli,負責保存記錄及違反填寫工薪證明文件規則,遭罰$13,000。

案中涉及三名員工。首名由16歲開始在該處工作,一直只得$10時薪。

另一名平均每兩個星期,就被克扣130小時工薪,包括工作76個小時後,以後每小時只得$10時薪。

第三名則在Fountain Gate, Parkmore 及 Dandenong的花店工作,時薪介乎$10至 $18.52。

聆訊前,公司巳全數發回剝削的工資。

法官沙利文(John O'Sullivan)指責該公司,及其高級主管的行為是嚴重,而剋扣工資的數目可觀。

他又指,發出虛假及誤導的工資記錄是「最嚴重」的違法行為,令到確切支付的金額難以確定。

「該公司沒法提供正確證明,持有虛假的僱員記錄,又未能提供準確的發薪記錄給員工,破壞公平工作法案的保障和基本目標。」

又表示,對於不法的雇主是零容忍,他們以為可以選擇剝削員工的基本權利,只給予劃一的工薪資,並以假賬來掩飾。

法官又指出:「準確及時的記錄保存,是任何雇主的基本義務,一旦發現虛假記錄時,就會考慮採取法律行動,並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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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9 July 2019 9:39am
Updated 9 July 2019 10:51am
By Ida Ch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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