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關係法》關於權利與義務的主體法律在上星期通過,修訂議案前日(12月8日)在參議院通過。新法例容許聯邦政府審查並撤銷州、領地、市議會及公立大學與其他國家訂立的協議。外長可以評估其安排是否符合外交政策目標。
聯邦政府一直不滿維州私自與中國簽署「一帶一路」協議,財長費登堡(Josh Frydenberg)日前表示,聯邦政府對該協議「最初不同意,現在仍然不同意,毫無疑問,我們將在適當時候做出決定」。
在北京,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昨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被問此事時說,立法屬各國內部事務,中方不予評論。
不過,他強調,中國與維州在「一帶一路」框架下,有力增進雙方民眾福祉,呼籲澳洲不要「搞選擇性、歧視性執法」。
希望澳方客觀、理性看待中澳合作和『一帶一路』倡議,不要給中澳之間正常的交流合作人為設置障礙,不要搞選擇性、歧視性執法,而要多做有利於中澳互信和互利的事。
根據有關法例,現時大約130條州與領地政府、以致地方議會及公立大學經已簽署的協議,將需要受到審查。其中維州與中國簽署的「一帶一路」協議, 亦很可能會因此而被取消。外長派恩(Marise Payne)表示,這項法案有助保障澳洲的外交關係。
派恩說: 「這項法案所包括的範圍以及所涵蓋對機構的責任水平,是經過仔細考量,以應對他們與一些外國機構的安排可能會帶來的風險。重要的是我認為這個法案提出了一個框架,在問責、及時決定、行政負擔和法定的框架上作出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