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
- 更嚴格的羈押法案在參議院通過後將被實施。
- 在最高法院裁定無限期羈留違法後,政府快速地通過緊急法案。
- 裁決使150名被無限期羈留的人士獲釋,其中三人涉嫌再犯事。
澳洲最高法院裁定政府無限期羈留無簽證移民的做法屬違法後,已有150人獲得釋放。政府發起了緊急法案,在參議院通過。這些法案通常是針對恐怖分子。
維州警方通報,昨日(12月5日)拘捕了其中一名獲釋的性罪犯達德(Emran Dad),他涉嫌聯繫了一名兒童和沒有披露他的社交平台戶口,從而違反向當局報告的規定。
這名33歲的男子昨日在Dandenong地方法院出庭時,還被控非法入侵,但沒有申請保釋。他的律師Bernard Keating說,達德有智力障礙,可能需要支援服務,但在羈留期間沒有接受殘疾服務。
另外還有一名獲釋人士在南澳被控兩項非禮罪,而第三名涉嫌重犯的男子亦被捕及起訴。
澳洲律師聯盟(Australian Lawyers Alliance)發言人巴恩斯(Greg Barns)表示,被起訴的羈留人士有權獲得無罪推定。
但律政部長載夫斯(Mark Dreyfus)在提交參議院的聲明中表示,預防性羈押不可能將所有人關進監獄,因為政府無法透過立法推翻最高法院的裁決。
他指,法院所作的裁決適用於與原訴人 NZYQ 情況相同的移民羈留中心,羈留任何受該裁決影響的人士都是不合法的,任何拖延釋放都可能導致聯邦政府因非法監禁移民,而面臨法律訴訟。
反對黨的律政事務發言人卡殊(Michaelia Cash)表示,政府需要詳細說明每個案件與裁決的關係、釋放他們的原因,以及與哪些國家聯繫以重新安置他們。
工黨的緊急事務管理部長懷特(Murray Watt)辯稱,前內政部長達頓(Peter Dutton)在任內未能達成重新安置協議或驅逐這群人,是這些人在羈留設施逗留的原因。
反對黨獲准檢視政府從首席法律顧問收到的法律建議。
綠黨參議員舒布里奇形容工黨已經向兩黨聯盟投降。 Source: AAP / Mick Tsikas
如果法院確信獲釋的人士很可能構成「嚴重暴力或性犯罪的不可接受的風險」,預防性羈押法案將允許被獲釋人士再重新被拘留。
被判犯有嚴重或暴力性罪行的人士,他們靠近學校、聯繫受害者或其家人也將構成刑事犯罪。該命令的最長期限為3年,部長每年都需要向法院重新申請審批。如果獲釋人士違反適用於他們的加強監管命令,將被強制判處1年監禁,刑期上限5年。
綠黨認為這些法律太過分,並造成一個兩級司法系統,因為每天都有罪犯獲釋。
綠黨參議員舒布里奇(David Shoebridge)表示,工黨向聯盟黨「投降」是為了避免圍繞國家安全而展開政治鬥爭。「如果你必須令幾個人在監獄裡度過餘生,即使沒有證據表明他們未來會犯罪,工黨亦願意付出這個代價。」他指,政府以有問題的工具來評估一個人會構成的風險。
修訂後的立法草案將於明日(12月7日)發還眾議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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