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 SBS
新法例下,網絡公司如 Facebook、蘋果(Apple)、谷歌(Google)等,必須為政府調查人員解除部份人士手機的加密訊息。
這些人士包括懷疑恐怖分子、販毒人士、涉嫌性侵犯兒童的人士等。
網絡公司將需要為澳洲警方及其他情報組織(如澳洲安全及情報組織;ASIO)的調查工作,提供協助、解密可疑人士的訊息紀錄。
譚保:科技公司是時候履行應有責任
總理譚保表示,新法例只是將現有法例延伸至互聯網公司及科技公司。
現時,政府已有權力,要求電訊公司交出客戶的通訊記錄,以協助當局進行刑事調查。
他說:「聯邦警方需要得到更大權力,以便他們調查所有網上或非網上的罪行。」
政府公佈這項新法例,意味政府將會放棄要求科技公司向政府提供進入整個內部系統的密碼(俗稱「後門鑰匙」)。
Facebook 的立場則傾向反對修例。
該公司的發言人表示,明白當局有意監察網絡數據的意圖,以便進行相關的調查。
但他表示,「削弱我們的保安系統,即變相削弱我們用戶的安全。」
但總理譚保則強調,科技公司是時候「履行他們的責任」,以保障全澳洲人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