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 SBS
而澳洲熾熱的樓市亦為清洗黑錢人士帶來一個極具吸引力的「避難所」;澳新銀行估計有數十億元黑錢被用作房地產交易。
澳洲現行的反清洗黑錢的條例在 2006 年訂立,並未對地產代理、律師、會計師進行規管。
當時,政府承諾將法例的範圍擴大,但一直未進行修例。
澳新銀行的財務罪行監察人博伊德(Guy Boyd)批評多屆政府都未有進行修例、擴大法律涵蓋的範疇。
博伊德說:「政府欠缺改善法例的根本決心。又或政府收到一些業內人士的強烈反對。」
聯邦司法部長基南(Michael Keenan)則捍衛澳洲現行的反洗錢制度。
他說:「我們對洗黑錢的罪行有非常強硬的法例,尤其是針對房地產市場的清洗黑錢活動。」
他補充:「當然,我們會繼續研究,應如何完善這個系統。」
澳洲房地產市場是洗黑錢的「最佳選擇」
澳洲現時的反洗黑錢法例涵蓋銀行及貨幣兌換等財務機構。
而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及透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等國際組織都曾經批評澳洲的反洗黑錢法例,未有要求律師、地產經紀及會計師向當局舉報可疑的交易。
博伊德說:「缺乏監管使澳洲成為洗黑錢人士的最佳選擇。」
他認為,澳洲熾熱的樓市成功吸引全球的資金,不論是合法或非法的投資。
金融罪行監管機構澳洲交易報告及分析中心(AUSTRAC)兩年前的報告亦指出,在房地產市場清洗黑錢已是一個持續了頗長時間的現象。
據報在 2015-16 年度的可疑交易中,有大約 10 億元是由中國的投資者帶到澳洲的房地產市場。
同時,在房地產市場運作的洗錢人士亦來自巴布亞新幾內亞及馬來西亞。
路透社的財務罪行分析師林奇(Nathan Lynch)認為,缺乏律師等行內人士協助監管,令澳洲房地產市場被不法分子利用。
房產及法律機構對擴大管制範圍存有疑慮
澳洲律師公會表示,反對擴大反洗黑錢的法律。
公會的董事會成員凱洛伊(Konrad de Kerloy)表示,律師經已受多個法例監管,擴大反洗錢的法例至法律界將會為偏遠地區的律師造成壓力。
他表示,訂立新法例將會為政府和法律界製造更高的成本。
而澳洲房地產研究所(The Real Estate Institute of Australia)亦對新法例的運作成本存有疑慮。
研究所所長甘寧(Malcolm Gunning)表示,地產經紀不是律師;若要求他們熟悉反洗黑錢法律,將會加重他們的負擔,而僱主亦需要為他們進行額外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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