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燃油汽車停放在電動車專用的充電車位上,被稱為「ICE-ing」;即使是電動車,若不充電而佔用車位,同樣會招致罰款。
新州、維州、昆州、塔州、首都領地和北領地都已制定了相關罰則,南澳在幾周前成為第7個對此行作出處罰的地區。澳聯社(AAP)查詢後,只有兩個州地回應了罰款的具體情況。
新州交通部門表示,從2023年1月至今年3月,當局對違規停放在電動車充電車位的車輛開出了466張罰單,總計罰款58,953元。
發言人強調:「只有當電動車連接到電源進行充電時,才允許停放在電動車充電車位。違反此規定的罰款為129元。」
根據法例,新州、昆州和首都領地對電動車位違泊的最高罰款是20個罰款單位,即分別是2,200元、2,875元和3,200元。而維州一次處罰2個罰款單位,為369元。
首都領地政府的發言人回應,去年底實施以來,他們在政府營運和監管的停車場中尚未對佔用電動車位的行為進行過罰款。
昆州、維州和塔州的政府部門將問題轉交給地方政府。而墨爾本和布里斯本的市議會則表示,轄區內沒有街頭充電車位。
斯威本科技大學(Swinburne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未來城市交通研究教授Hussein Dia表示,澳洲的充電車位供不應求,有需要確保電動車在需要時能夠使用這些車位。
他呼籲已實施處罰的地區應明確標示充電車位的使用規定,並在必要時發出罰單。他認為需要對所有駕駛者進行教育,讓他們了解違規佔用充電車位的嚴重後果。
電動車委員會(Electric Vehicle Council)的報告估計,截至去年年底,全澳洲已有超過18萬輛電動車和812個快速充電站。其中新州的充電站最多,達229個。
SBS 中文堅守,以繁體中文及簡體中文提供公平、公正、準確的新聞報道及時事資訊。SBS 廣東話及 SBS 普通話均已為大眾服務超過 40 年。歡迎在每天早上 9 至 11 時透過收聽廣東話節目及在每天早上 7 至 9 時收聽普通話節目,或透過收聽直播、節目重溫及其他語音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