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來的凍結令,黃向墨被禁止處置其資產或減低資產的價值,使他可償還1.4億元的稅債。雖然稅局表示黃可以還稅債以換取解凍資產;但聯邦法院昨日(8月17日)裁定,有關命令無效。
三名法官Anthony Besanko、Thomas Thawley和Angus Stewart在裁詞中表示:「他們的意見是,對於有關命令中被告的資產問題,原告獲得的判決必須是具有真實可能的。」
去年10月,另一法官Jayne Jagot認為,有關命令要執行「並非不可能」。不過,今次上訴庭的三大法官認為,這個說法不清不楚。
去年,澳洲稅局入稟法院追討黃向墨8,120萬元稅款和5,930萬元利息和罰款。這筆錢主要與黃2014年在深圳出售的一項商業物業有關。稅局說當年黃仍然是澳洲稅務居民。法院最終在12月判黃須償還1.4億元。
黃向墨並無挑戰凍結其澳洲資產的命令,這些資產包括雪梨下北岸Chatswood兩間價值328萬元的房屋。上訴庭亦批准黃向墨毋須披露他在全球的資產,但黃早前已經披露。
黃向墨去年表示,澳洲稅局成為了「政治迫害」他的工具。他目前仍因涉嫌非法捐款10萬元給新州工黨而受調查。
黃向墨曾活躍於澳洲華人社團界,曾擔任與北京關係密切的澳洲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他亦曾捐款給澳洲的政黨,聯邦參議員鄧森(Sam Dastyari)因與他過從甚密,而在2018年受到壓力下辭職。
已獲澳洲永久居留簽證的黃向墨,2018年12月離境返回中國後,遭當局按《反外國干政法》撤銷其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