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政府的舉動,原因與聯邦政府一份外泄的報告,建議政府修例,堵塞反性別歧視法例内一條漏洞,只容許宗教學校在有額外保障下,才可以基於宗教理由,將個別學生驅逐離校。
澳洲基督教學校一名發言人史賓沙表示他的學校過往從未有學生因爲性向問題而被逐離校。他歡迎政府在此問題上加以澄清,但就認爲學校應當保持對員工任免的酌處權。
史賓沙表示他們想提供一個除學術以外,還包涵照顧靈性及情緒需要的教育。爲此緣故,學校有需要保證受聘員工可以分享同一價值及信仰,讓他們在教學上,在處事做人方面,好向學生溝通。
來自平權計劃的同性戀權益活躍人士墨鮮McCheyne表示,容許有同性戀傾向員工,在有宗教學校背景任職,其實對該校會帶來更多積極面。
墨鮮指出法例應當擴大保障有同性戀傾向的教師及員工。他表示自己身為一位有同性戀傾向的老師,曾在宗教學校任職期間,一度隱瞞自己的性向,但到他公開自己的性向後,反而取得同事們的支持,讓他成爲一位更好的老師,也讓學校同時得益。
故此他倡議,身為同性戀傾向老師,可以成爲一位好教師,因爲他們愛護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