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巳持有工作假期簽證人士,在7月1日後,若願意到移民局所指的偏遠地區,從事指定工作類別,六個月後,即2020年1月後,再遞交申請,符合規定,則可以獲得第三次簽證。
政府修訂工作旅遊簽證在7月1日推行,目的是應付偏遠地區勞動力的需求。
兩個不同類別的旅遊簽證,申請人年齡介乎18-30歲,(加拿大及愛爾蘭申請者為18-35歲)。
417工作假期(Working Holiday)簽證適合﹕
香港、英國、加拿大、比利時、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馬爾他、荷蘭、挪威、愛爾蘭共和國、塞浦路斯共和國、大韓民國及瑞典。
462打工假期(Work and Holiday)簽證適合﹕
阿根廷、孟加拉、智利、印尼、馬來西亞、波蘭、土耳其、泰國、烏拉圭及美國。
首次取得簽證,若符合以下工作類別,可以為同一僱主工作12個月。
工作性質包括:老年殘疾護理、農業、林業、漁業、建築業、礦業,及旅遊餐飲酒店。
又或是為同一僱主但不同地點工作。例如在連鎖酒店、渡假村、餐館、特許的經營企業、州及領地的學校和衛生保健機構、同一企業的不同工作地點(農場、屠場)。
若不屬以上的類別,則在同一地點為同一僱主工作,不能多於6個月,除非得到移民局的批準延長。
若想逗留更長,繼續以工作假期方式留在澳洲,可申請第二次簽證,逗留最長12個月。
修例後,為符合第三次工作假期簽證,必須在7月1日生效後,前往偏遠地區從事指定工作六個月,但要到明年1月後才可遞交申請。
工作類別大多為體力勞動工作,例如養牛放羊,種植和動物養殖、漁業和珍珠採集、樹木種植和砍伐、採礦及建築等。
首次申請者,只適用於以前沒有在澳洲持有過417或462簽證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