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议会法律事务及安全委员会正就仇视及严重污衊罪进行检讨,并且咨询公众意见,各民族社区呼吁民众参与调查及提交意见。
委员会将研究公众的提交的意见,审视目前在仇视及严重污衊方面,民众是否有足够的保护,有关的法律是否奏效,是否符合社区期望,最后会制定报告,除了列出调查结果、建议、同预期可以教育民众。
去年在布里斯本机场,有亚裔人士受到骚扰。
对方问是否来自武汉,又话自己来自武汉,跟着仲讽刺地咳起来。
昆士兰华人论坛前会长陈建勋Johnson Chen认为,新冠疫情令种族主义事件增加。
陈建勋说:「新冠病毒令整个华人社区处于危险,以往都一直有针对华人辱骂,大声叫喊、人身攻击的事件发生,他说在过去的一年,他们看到华人遭辱骂或者身体攻击的举报事件,增加了一倍或者两倍。」
论坛在社交网站Facebook帖上的调查问卷有中文版,受访人士可用中文填写。
帖文也解释污衊和仇视罪行的定义:
污衊是指公开针对一个人或一群人,煽动仇恨他们,蔑视他们,或因其种族、宗教、性取向或性别认同而进行嘲笑。仇视罪行则是出于对特定人群的偏见,而进行的犯罪行为。
污衊不同于歧视,是更为严重。污衊涉及表达对他人的仇恨、不尊重或嘲笑,并鼓励其他人也有同样的想法和甚至付诸行动。
非裔社区委员会(African Communities Council)的安德里亚(Abiba Andriah)表示,非裔社区人士遇到不少种族主义事件,他也曾经被种族辱骂过。
安德里亚说:「他被人大叫返回他的国家已经很多次,他被针对是因为他的肤色,他在这里长大,话他的肤色太黑,而辱骂他,甚至叫他做狗,他有家人也因为这些事件,愤怒与人打架。」
澳洲伊斯兰教徒倡导网络(Australian Muslim Advocacy Network)代表贾布里-马克韦尔(Rita Jabri-Markwell) 也是具凝聚力社区联盟(Cohesive Communities Coalition)的联合主席,联盟游说昆州政府检讨有关严重污衊及仇视的法例。她认为昆州的反歧视法已经有30年历史,当年被视为里程碑,但现在尤其在互联网时代,已经不再适用。
贾布里-马克韦尔说:「他们实际上认为这很简单,在昆州已经将公众滋扰、袭击、蓄意毁坏财物定为刑事罪行。他们现在要求,是为这些基本罪行加上严重元素,确认是仇恨犯罪。」
根据目前的《反歧视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 6 个月监禁或 10,000元罚款,但任何法律行动都需要获得律政厅长或检控处长的批准。
在过去的二十年,只有三宗案件定罪。
而种族主义攻击很多时不会举报,所以几乎没有收集到数据。
昆州议会的调查,提交意见截止日期下星期一(7 月 12 日)提交的意见书可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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