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各界担忧隐私和安全问题,卫生部长亨特(Greg Hunt)建议,提高滥用求诊人士记录的处罚。
被判犯不当使用「我的健康记录」罪名成立的人,将面临长达五年监禁刑期,最高罚款将增加超过一倍至$315,000。
而暴力的伴侣将被禁止获得子女的记录,使家庭暴力受害者得到更好的保障。
亨特将在今个月底联邦国会复会时提出草案修订。但预计有关修订未能赶及自愿退出「我的健康记录」系统的截止日期,目前距离全澳居民可以选择退出系统的限期( 11月15日)尚只有大约一星期。
这是有关「我的健康记录」第二次重要修订,联邦政府早前于八月修订规定,执法人员需要有法庭命令,才能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获取及公开个人的健康信息,与目前澳洲电子医疗机关的政策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