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前明尼阿波利斯警察被认定犯有剥夺乔治·弗洛伊德权利的罪行,他们没有向被铐在同事膝盖下的这名非裔美国人提供援助。
陪审团对Tou Thao、J. Alexander Kueng和Thomas Lane的判决是在同一个案件中作出的,该案件的关键是取决于一名警官何时有义务干预他人的不当行为。
本案是罕见的因警察同事过度使用武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联邦检察官在圣保罗的美国地方法院中称,这些人从他们的训练和“基本的人类尊严”中就应该知道,他们有责任帮助弗洛伊德,因为他昏迷在被告的前同事德里克·肖文(Derek Chauvin)的膝盖下之前,一直在为自己求生。
弗洛伊德被杀事件在世界各地的多个城市引发了对警察暴力和种族主义的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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