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移民部长达顿称,该法案加强了澳洲国籍政策的完善性,“在愈发有挑战性的国家安全环境以及复杂的全球安全局势下,这将有助于维持公众对移民的强大支持以及澳洲公民的价值观”。
政府建议的入籍新规定包括将申请人以PR身份的居住其从1年延长至4年,加入"优良品质"测试和英语语言能力测试,以及要求申请人证明他们接受澳洲公用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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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难民委员会政策总监Joyce Chia博士则表示,即使是现在,一个在澳洲出生的孩子仍有可能是无国籍人士,新的法案不太可能对这种情况带来任何真正的改变。
相反,她更加关注新的入籍法案给予移民部长的“巨大权力”,包括有权来决定什么是“可胜任水平的英文”(competent English),有权决定一个人是否能参加入籍测试,有权推翻任何独立审查仲裁的决定。
新南威尔士大学Kaldor国际难民法中心的Sangeetha Pillai教授博士也表达了对于移民部长有权取消一个人的国籍的担忧:“举例来说,移民部长有可能会认为一个人的言行不符合新的公民价值观测试的要求,而这个新的价值观测试可能会构成公民资格被取消的基础。”
另外,金.鲁宾斯坦教授( Kim Rubenstein )在重新起草2007年颁布的公民入籍法律时曾担任英联邦的顾问,并作为独立委员审查澳大利亚公民测验。她告诉ABC,政府提出的公民身份法改革提及"澳大利亚价值观"是数个受到关切领域之一。
"似乎在拟议的法案中成为澳大利亚公民的标准有一个新的部分,在此之前的要求是了解澳大利亚公民的权利和责任,现在还添加了澳大利亚的价值观,但澳大利亚价值观的拟议变化并没有定义,定义似乎是由移民部长将决定的,这也是令人担忧的。"
Sangeetha Pillai教授指出,在政府的改革计划下,出生在澳洲,父母非永久居民的孩子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将在十岁时失去成为公民的资格:
- 他们曾以非法的非公民的身份在澳洲,
- 他们曾在没有返程签证的情况下离开澳洲,
- 父母有一方在他们出生时没有有效签证
“这意味着,如果父母是逾期居留或者是来澳洲寻求庇护的,这些孩子失去成为澳洲公民的自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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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sbs mandar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