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8岁的Daniel Tadese一直居住在墨尔本的West Footscray,他在2012年为妻子Genet Abebe申请了配偶签证,但当时的DNA测试结果构成“中等强度”的证据,证明这对夫妇为同母所生,相较于完全不相关的个体,这对夫妇为同母兄妹/姐弟的统计学概率是66:1。
基于这个理由,澳大利亚移民局拒绝了Genet Abebe的签证申请。但Daniel Tadese对此并不认同,说“不可能”,因为夫妇两人的家族生活在埃塞俄比亚的不同地方,且在结婚前从未见过面,两人是相亲认识。
Tadese说两人2012年在埃塞俄比亚举行了婚礼,这段婚姻被当地法律所认可,并指出主持婚礼的埃塞俄比亚东正教教堂是不允许同母/同父的兄妹/姐弟结婚的。拒签之后,Tadese开始了上诉,目前为止已支付了超过2万澳元的法律费用,但行政上诉法庭去年正式确认了拒签,促使Tadese向联邦巡回法院提出最终上诉,他要再等待一年多才能等到听证会。
Source: SBS
Tadese坚持,由于DNA测试不能提供更高的准确性,所以法院应该考虑更广泛的证据支持。
他的这个观点得到莫纳什大学高级讲师Maria O'Sullivan博士的支持,“我认为当局不应仅仅关注DNA测试一点,因为还是有一点点可能性,那就是这个测试结果有误。”
目前,Tadese的努力已经坚持了六年多,虽然在2014年诞生的儿子拥有了澳洲国籍,但Genet Abebe被拒签的结果导致家庭无法团圆。
内政部发言人表示,考虑到隐私,内政部无法就个案发表评论;尽管澳大利亚一般会承认海外婚姻,但若这段关系不符合澳大利亚婚姻法的规定,那么配偶移民申请会因此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