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一名有暴力和反常行为记录的男子布莱恩特,在塔州的旅游景点亚瑟港,以自动步枪扫射人群,造成35人死亡。
事件亦促成当执政未及两个月的两党联盟政府定立全国枪械协定,在一遍枪会的反对声音下,立法禁止使用半自动步枪及霰弹枪,并实施严格的国家许可证要求,及宣布实行枪械回购政策,于全国合共销毁63万1千多杆枪械。
当时1996年以前,枪支管理法律由各州及领地区负责,各地执法的差异很大,例如Port Arthur所在的塔州,就是因为宽松的枪械法,令枪手有机会获得两支军用步枪。
有内阁文件显示,1996年大屠疫后,塔州很快同意收紧法律,反对党和绿党均同意禁止所有军用式半自动步枪,并引入登记所有的枪支。
何华德亦于2015年,亦重提澳洲的枪械管理法,并指,自从大屠杀之后,20年时间里,澳洲学懂教训而修改的法律,令死于枪击的人数大幅下降。
何华德强调,即使放眼全球,澳洲的枪械管理法,也是非常成功的。但需要与时并进,而不应满足现状。
在澳洲获得枪械有多难?
根据SBS的以往报道,澳洲犯罪研究所的发言人表示,在澳洲,一个人要拥有枪支或弹药,需要获发牌照及许可证。
若要获发牌照,他们必须:
年满18岁
被评定为身心健全
进行枪械弹药安全培训课程;
就个人如何保管枪械的安排,提供证明文件。
什么人士会不会获发牌照?
年龄在18岁以下
在过去十年中,在现居的或其他的州或领地,曾经犯下违法罪行。
正受到家暴禁令限制,或者在过去十年中,曾经判处禁令(除非禁令被撤回)
曾因违法行为,而被处以监守行为(Good Behaviour Bond)
澳洲的枪械管理法例,现时是否还足够保护市民安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