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一次的全国内阁会议(4月7日)中,总理莫里森及州、领地领导人一致同意在全澳立法,制定针对商业租赁的强制性的行为规则。
房东不得驱逐租户,而需要根据其企业收入下降来降低商铺租金;租户也不得根据这项新的规定而破坏租约。
针对民众关心的住宅租赁中的禁止驱逐令,总理莫里森表示将交由各州和领地自行来处理。
莫里森曾在3月底社会限制措施升级时宣布,半年内房东不得驱逐无力支付租金的租户,以保护在疫情中陷入财务困境的人士。
由于暂缓驱逐租户并未成为法律,各州和领地现在开始修改自己的租赁法,全国各地的一些房东和租户对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感到困惑。
新州
新州政府在本周一(4月13日)宣布,对收入减少四分之一的家庭实行六个月的禁止驱逐令,这些租户的房东需要与租户协商租金的支付问题。
合格的租户将受到保护,免遭驱逐,直到国家民事和行政法庭满意并结束协商为止,届时所有未付的租金将作为拖欠的款项累积。
根据新州政府4.4亿澳元的一揽子计划,如果住宅业主给陷入财务困境的租户以宽限,则他们有资格获得土地税减免或高达25%的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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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新规:新冠导致收入缩水,租客将可以和房东重新协商租金
昆州
昆州政府对因疫情而遭遇财务困难的租户实行六个月的暂停驱逐措施。
房东和租户需聚在一起就此商讨出一项临时计划,而那些无法达成协议的双方需要到住宅租赁管理局(Residential Tenancies Authority,RTA)接受调解。
达成协议后,租户将不再承担此前的金额,即不必补上差额。
南澳
南澳也宣布了暂时不得驱逐因疫情失业或失去收入来源的租户。
如果房东和租户无法达成协议,房东仍有权力向南澳民事和行政法庭提出申请,该法庭仍有权下令驱逐。
南澳政府尚未说明未付租金是否必须在疫情过后偿还。
维州
维州政府尚未详细说明如何实施暂停驱逐令。
租户们被鼓励需继续全额支付房租,直至他们与房东达成书面协议。
维州消费者事务署(Consumer Affairs Victoria)建议有经济压力的租户尽快与房东联系。
如租户收到搬出通知书,可将有关事宜交由维州消费者事务仲裁庭(Victoria Consumer Affairs Tribunal)处理,并可在聆讯前居住在物业内。
西澳
西澳政府表示正在修改该州的租赁法,以颁布暂停驱逐令。
同时政府表示,租户应继续支付所能支付的租金。
在暂停驱逐令正式执行前,政府仍鼓励租户和房东讨论替代性的支付方案。
塔州
塔州政府在其《住宅租赁法》中规定了120天的紧急期,在此期间房东不能因租户拖欠租金而将其驱逐,但房东仍可在租约期满时以拖欠租金为理由向租户发出搬出通知。
如果租户同意,或者租户或房东成功申请了困难津贴,租约仍然可以在紧急期内终止。
在120天紧急期结束后,州政府会考虑必要性,可能进一步延长90天。
首领地和北领地均未将暂停驱逐令制定为当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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