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指出,航空公司在2017 年4 月至2018 年3 月期间,其顾客退款政策涉及「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违反澳洲消费者保障法例,判处公司罚款200 万元。
案情指,澳洲航空(Qantas)旗下之捷星航空公司向部份受航班取消或延误而影响的乘客表示,顾客无权获得退款,直接与消费者权益保障背道而驰。
有学者指出,事件只是航空公司诱骗乘客支付高昂费用的方法之一;其他剥削消费者的方式亦包括隐藏费用、附加费及「高额罚款」等。
蒙纳殊大学航空业专家班伯教授(Prof Greg Bamber)表示,对法院判决及ACCC(澳洲竞争及消费者公署)就个案采取行动,表示欢迎。
他表示,不少航空公司都致力寻找不同方法,尽量赚取乘客的一分一毫。其中,班伯教授指,航空公司对乘客手提行李重量施加限制,并对任何行李超重的乘客施以「罚款」,这是航空公司赚取额外收入的最主要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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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表示,航空公司亦在机票费用之上加收其他额外费,包括燃油费。他说:「当燃油价格上涨,(航空公司)很快就会提高附加费费用,但很多时这些附加费都有增无减。」
「当乘客使用信用咭订票时,他们又不会错过任何向消费者收取额外附加费的机会。」
班伯教授续指,航空公司又在乘客订票时「建议」顾客购买一些他们根本无需要的出行保险及其他额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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