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澳洲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已定立新守则,要求两大跨国科技巨头Facebook及Google向澳洲新闻构机分享广告费。
- 财长费登堡透露,Facebook及Google有45日考虑,如未能达成合作协议,具法律约束力的条款将强制执行。
- ACCC主席西姆斯指,按目前正拟定的守则规定,若对方强制将本地新闻下架,亦会招致罚款。
联邦财长费登堡(Josh Frydenberg)今早在堪培拉透露澳洲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制定的新闻交易守则时表示,新规定的旨在为澳洲媒体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以避有实力强大的跨国科技企业龙头公司剥削其广告利润。
「如果Facebook及Google不能在45日内与本地大型媒体达成合作协议,澳洲通讯及媒体管理局将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
新守则源于ACCC去年亦公布一份的调查结果。ACCC自两年多前开始,针对数码平台的营运方式进行了为期18个月的调查,并于去年发表报告内容。当中建议跨国科技巨头,应与在其平台上发布新闻内容的公司分享有关内容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收入。
Facebook和Google等平台,每年的广告收入就达数十亿,预计新守则可为澳洲媒体带来更多收入,从而得以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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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登堡指:「因应目前网络的变化已危及澳洲媒体业界的未来。对澳洲新闻媒体企业来说,向大型网络平台收费是较公平的做法,因可确保业界有更大竞争力、增强消费者保障、以及创建可持续发展的媒体生态。」
「联邦当局仍希望Google及Facebook等机构能继续为澳洲人所喜爱及使用,及继续向本地社区提供新闻服务。但是当局亦希望对方按照澳洲的条款辧事,以符合本地的法律及公平的原则。」
按照新守则的规定,Google和Facebook亦同时要向新闻企业,提供共享数据,包括若平台显示本地新闻内容方式的「演算方式」(algorithm)有变化,平台必须主动向对方发出警告,并主动为本地媒体机构提供直接与平台联系的途径。
相信届时,公营媒体机构包括SBS及澳洲广播公司ABC亦会能受惠。
Google的澳洲及新西兰地区董事总经理席尔瓦(Mel Silva)则批评有关守则,并未考虑向网络平台提供任何鼓励、忽略Google为澳洲新闻媒体带来额外网络流量的优势、并将Google在澳洲的服务,置于额外的风险。
Swinburne 大学社交媒体高级讲师巴内特博士(Belinda Barnet)说,认为,澳洲新闻机构的网上广告收入,正被跨国平台侵吞,有关的决定可能对澳洲媒体的未来至关重要。
但外界担心,Google届时可能会届时会强制将本地新闻从其新闻专页下架以避过付款,ACCC主席西姆斯(Rod Sims)就透露,按目前正拟定的守则规定,上述做法亦会招致差不多的罚款,所以他认为外界不必太担心。
巴内特博士则担心,Facebook及Google仍会不断寻求方法避过新规定,以免日后有更多国家会视澳洲为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