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 SBS
而澳洲炽热的楼市亦为清洗黑钱人士带来一个极具吸引力的「避难所」;澳新银行估计有数十亿元黑钱被用作房地产交易。
澳洲现行的反清洗黑钱的条例在 2006 年订立,并未对地产代理、律师、会计师进行规管。
当时,政府承诺将法例的范围扩大,但一直未进行修例。
澳新银行的财务罪行监察人博伊德(Guy Boyd)批评多届政府都未有进行修例、扩大法律涵盖的范畴。
博伊德说:「政府欠缺改善法例的根本决心。又或政府收到一些业内人士的强烈反对。」
联邦司法部长基南(Michael Keenan)则捍卫澳洲现行的反洗钱制度。
他说:「我们对洗黑钱的罪行有非常强硬的法例,尤其是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清洗黑钱活动。」
他补充:「当然,我们会继续研究,应如何完善这个系统。」
澳洲房地产市场是洗黑钱的「最佳选择」
澳洲现时的反洗黑钱法例涵盖银行及货币兑换等财务机构。
而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及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等国际组织都曾经批评澳洲的反洗黑钱法例,未有要求律师、地产经纪及会计师向当局举报可疑的交易。
博伊德说:「缺乏监管使澳洲成为洗黑钱人士的最佳选择。」
他认为,澳洲炽热的楼市成功吸引全球的资金,不论是合法或非法的投资。
金融罪行监管机构澳洲交易报告及分析中心(AUSTRAC)两年前的报告亦指出,在房地产市场清洗黑钱已是一个持续了颇长时间的现象。
据报在 2015-16 年度的可疑交易中,有大约 10 亿元是由中国的投资者带到澳洲的房地产市场。
同时,在房地产市场运作的洗钱人士亦来自巴布亚新几内亚及马来西亚。
路透社的财务罪行分析师林奇(Nathan Lynch)认为,缺乏律师等行内人士协助监管,令澳洲房地产市场被不法分子利用。
房产及法律机构对扩大管制范围存有疑虑
澳洲律师公会表示,反对扩大反洗黑钱的法律。
公会的董事会成员凯洛伊(Konrad de Kerloy)表示,律师经已受多个法例监管,扩大反洗钱的法例至法律界将会为偏远地区的律师造成压力。
他表示,订立新法例将会为政府和法律界制造更高的成本。
而澳洲房地产研究所(The Real Estate Institute of Australia)亦对新法例的运作成本存有疑虑。
研究所所长甘宁(Malcolm Gunning)表示,地产经纪不是律师;若要求他们熟悉反洗黑钱法律,将会加重他们的负担,而雇主亦需要为他们进行额外的培训。